2019年11月2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以下简称《互助安排》),成功协助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连云港市完成财产保全。这是全国首起按照《互助安排》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直接送达內地法院的财产保全案件。
  香港回归以来,两地的司法交流合作日益拓宽深化,由此相应产生了数量日渐增多、类型日益多元的“一国两制”背景下两地互涉法律和司法问题。深化区际司法互助,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成为两地法律共同体的共同心声。
  2019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并于10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是自香港回归以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商签的第七项司法协助安排,也是内地与其他法域签署的第一份有关仲裁保全协助的文件,这一举措标志着两地在“一国两制”方针下实现了更加紧密的司法协助。
  2019年11月2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互助安排》,成功协助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连云港市完成财产保全。
  代理本案的香港律师梁景威先生对此高度评价,“《互助安排》不仅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更进一步提高了香港在全球仲裁圈的影响力。这是祖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从香港的实际出发,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切实促进香港繁荣稳定的一个典型体现。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协助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保全,彰显了内地司法的自信和开放,也让更多的香港法律界人士看到内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包容。”
  梁景威先生从2016年起取得讼辩律师资格,专注复杂的国际商事、贸易、知识产权等诉讼和国际商事投资仲裁,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同时,也曾感受到香港与内地间缺乏仲裁保全互助机制所造成的力不从心。此次亲率团队参与完成跨境保全业务,两地机构合作之紧、效率之高也让梁先生对内地的司法建设产生了全新的认识。谈及《互助安排》的长久影响,梁先生也评价道:“《互助安排》不止为促进区域司法互助提供一个崭新的平台,亦为国际商事投资仲裁设定了一个全新改变游戏规则的机制。为国际私法的法理研究提供源源不断的新话题。感谢祖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照顾和关怀。”
  代理本案的内地律师——广东青狮云岸律师事务所朱清源律师也对此高度评价:“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实施最高法院互助安排,是在缺乏成熟先例可参考的情况下根据个案进行的探索和实践,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创新性和包容性。同时,《互助安排》生效后,内地仲裁机构、内地仲裁案件的当事人之后在香港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的路径也更为明确,从而可以有效发挥仲裁灵活高效的优势,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专家表示,随着“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逐步深化,不断探索和完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间的司法协助将成为两地法律人共同肩负的历史使命。(记者铸紫 通讯员邓梓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