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深圳9月16日消息(记者 钟金秀)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红树林湿地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以法治守护海上森林,将深圳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9月16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若干规定》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一级巡视员产耀东介绍,深圳将红树林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保障国际红树林中心落地运行。目前,深圳全市红树林总面积约300公顷,已全部实现严格管控。

《若干规定》共24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构建多层次红树林湿地保护体系;建立严格的红树林湿地管理机制;完善红树林湿地合理利用机制;建立国际合作与社会参与机制。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主办方供图)

开放协作

法治支撑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

国际红树林中心是全球首个以红树林湿地保护为主题的政府间国际组织,2024年11月,18个国家代表在深圳签署《关于成立国际红树林中心的协定》。今年6月,《成立协定》生效,现有21个签署国。7月,国际红树林中心第一次理事会会议在深圳召开,中心正式迈入实体化运行阶段;同期,APEC林业部长级会议首次将红树林保护纳入《林业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

深圳福田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央广网发 来源:视觉中国)

《若干规定》如何为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和深圳参与全球生态治理提供法治支撑?

国际红树林中心秘书长鲍达明在回答央广网记者提问时表示,《若干规定》与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运行紧密衔接,进一步强化了国际合作机制,从三方面为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和运行,以及深圳市参与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保障和支撑:强化制度保障,为中心在深圳长期稳定运行提供有利条件;推动务实合作,推动知识、技术和优秀实践转化应用,促进成员国红树林保护合作取得实效;促进双向赋能,深化红树林湿地保护、候鸟迁飞通道、蓝碳等领域国际交流与区域协作,推动深圳创新实践走向世界,拓展深圳参与全球生态治理空间。

“我们期待与深圳继续加强合作,携手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立足深圳、服务全球,为全球红树林保护和生态治理,贡献更多的中国智慧和深圳实践。”鲍达明说。

央广网记者现场提问(央广网发 主办方供图)

为何专门立法?

红树林需要精密保护

深圳市已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出台了多部法规,此次为红树林湿地制定专门规定有多方面的考量。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林正茂介绍,红树林对深圳具有独特意义,2007年7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增加红树为深圳市市树。此外,红树林湿地具有独特生态系统功能和保护需求,一般性的湿地保护规定难以精准应对。具体而言,有三个方面的考量:

一是红树林湿地的生态价值具有不可替代性。红树林在防风消浪、固碳储碳、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独特功能,一旦破坏极难恢复,必须制定更严格的保护标准和管理措施。

二是深圳面临的红树林保护挑战具有特殊性。深圳是全国唯一在城市腹地拥有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城市,面临生境破碎化、外来物种入侵等特殊挑战,需要以更高标准、更精准的制度响应来应对。

三是国际红树林中心落户深圳带来新的使命要求。深圳有责任构建系统完备的红树林保护法规体系,为全球红树林保护修复提供可资借鉴的“深圳样本”。

因此,《若干规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基础上,所形成的一套契合红树林湿地生态特征与深圳城市特色的精密保护制度。“《若干规定》全文虽然只有24条,没有追求大而全,但突出问题导向,重在务实管用,确保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林正茂说。

制度创新,理念跃升

从单一保护走向系统治理

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袁中毅介绍,《若干规定》聚焦深圳特色,从核心理念到具体制度,从系统机制到国际合作,做了五个方面制度创新——

确立红树林湿地“全面保护”的原则,创新提出保护对象既包括红树植物群落,还包括滩涂、潮沟、浅水水域,以及在红树林湿地栖息、觅食的各种野生动物等,实现对红树林湿地的系统性、全方位保护;创新零星分布红树林处置机制,对红树林零星分布、生态功能退化的区域,可采取综合整治、修复或者移植等措施;固化“为鸟熄灯”实践经验,明确要求“优化红树林湿地候鸟栖息地及其周边区域夜间照明布局与管控”,推动鸟类友好城市建设,填补国内立法空白;构建全链条保护治理体系,打通生态价值转化制度路径;拓宽开放性国际视野,加强与全球红树林集中分布区和候鸟迁飞通道沿线主要城市交流合作。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级调研员武小平介绍,立法将保护范围明确界定为“红树林湿地”,实现三个层面理念跃升:从单一物种保护跃升为整个生态系统保护,从末端治理跃升为全链条管理,从本地保护跃升为国际合作。

“红树林湿地保护不仅是守住一片林子,更重要的是重构城市与自然的关系,让生态保护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武小平表示,红树林湿地保护不是孤立的环境议题,而是城市发展理念的根本转变,从“向自然索取”转向“与自然共生”,从“划地保护”转向“系统治理”。正是基于这种理念跃升,深圳近年来将红树林湿地保护从单一的生态议题,上升为探索高密度超特大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全局性实践。

编辑:郭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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