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1日从广东海警局获悉,近日,广东深圳海警局依法对前期查处的一起未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周边海域组织潜水活动案件的违法行为主体公司作出处罚。涉事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

(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于广州日报)

今年8月2日15时许,深圳海警局大鹏工作站在辖区海域巡逻过程中发现,赖氏洲(无居民海岛)周边海域有游客正在进行潜水活动,海警执法员遂登岛核查。

经查发现,现场有3名潜水教练员正在有偿组织和指导5名游客进行潜水活动。但其不能提供在此海域开展潜水活动的相关审批手续,所属深圳某公司亦未取得赖氏洲开发利用权。故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有关规定,海警执法员当场予以制止,并将岛上游客劝离,依法将涉事人员带回进一步调查。调查终结后,于8月下旬对涉事公司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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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违反本法规定,在无居民海岛进行生产、建设活动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于广州日报)

安全提示

据悉,今年以来,在大鹏新区已发生多起游泳溺亡事故,海上游泳安全隐患仍需时刻保持警惕。深圳海警局提醒广大游客,在进行休闲旅游活动时,要注意甄别旅游项目的合法性,评估旅游地点的安全性,切实做好维护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有违法犯罪线索,请第一时间拨打95110海上报警电话举报。

编辑:杨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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